2021年以来天津因“二次酒驾”432名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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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26 22:59

内容提要:今年以来,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交通违法的治理力度。截至目前,本市共有432名驾驶人因实施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交通违法行为,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天津北方网讯:今年以来,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酒驾交通违法的治理力度。截至目前,本市共有432名驾驶人因实施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交通违法行为,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“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是指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”被查处后,再一次饮酒后驾车上路行驶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1条规定,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,虽然长期以来,交警保持对酒驾违法的高压严管态势,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、明知故犯。公安交管部门再次提示市民,“二次酒驾”等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后果严重,全市交警将持续围绕“铁拳2021”严重违法专项整治行动,在全市开展集中夜检、午检、夜后检及区域性夜查酒驾醉驾行动,保持对酒驾的零容忍严管态势;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,需时刻谨记“开车不喝酒、喝酒不开车”。(津云新闻编辑孙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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